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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举办2017-2018学年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

发布时间:日期:2018-11-22      作者:       浏览量:

为深入落实高校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发展,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先进党支部、先进班级、先进宿舍、先进个人在民族团结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,营造团结和谐校园氛围,我院于11月21日下午在鄠邑校区弘石学术报告厅举办2017-2018学年民族团结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表彰大会。党委书记蔡建文、党委副书记庞秉谦出席,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小刚主持。全体辅导员、获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、先进个人、全体学生党员、学生会全体干部、少数民族学生、班团干部共四百余人参加表彰大会。

在集体和个人申报、年级推荐、学院评审的基础上,2016级学生党支部被评为“民族团结先进党支部”;计算机类1604班、计算机类1608班、计算机类1702班等3个班级被评为“民族团结先进班集体”;5号学生公寓127宿舍、5号学生公寓419宿舍、6号学生公寓120宿舍、9号学生公寓422宿舍等8个宿舍被评为“民族团结先进宿舍”;张雪梅、宋静、热汗古丽·吐尔孙、阿比旦古丽·吐尔逊等15名同学被评为“民族团结先进个人”。

会上,学院党委副书记庞秉谦宣读了表彰决定,计算机类1702班阿比旦古丽·吐尔逊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言。

学院党委书记蔡建文在总结讲话中讲到,学院坚持举办民族团结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表彰,对于进一步发挥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维护统一战线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,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具有重要意义,是顺应新时代民族关系发展趋势,开展多种形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积极践行。同时,蔡书记代表学院提出三点希望。一是全体师生都要践行“各美其美,美人之美,美美与共,天下大同”。大学生应秉持平等的态度,尊重不同民族文化,坚持做到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,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,找到最大公约数,画出最大同心圆”,不断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,在民族交流中相互了解、学习和借鉴;二是全体学生要作有理想、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,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先做人后做事,关心他人,热爱国家,热心公益,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、良好的道德品质、健康的生活情趣;三是全体教师要作敬业爱生、育人为本、终身学习、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,要深刻理解中央对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,把握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内涵、特点,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
梦想凝聚力量,团结开创未来。高校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力量,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关乎每个师生,影响每位家长,带动全部家庭,辐射整个社会。我院紧紧围绕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在总结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坚持大胆探索,多措并举,做细、做实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,力争不断开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。